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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
秀全中学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创办于1970年,历经五十四年的积淀和发展,学校已成为文化底蕴深厚、教风学风优良、办学成就卓著、社会美誉度高的区属完全中学。学校荣获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航空特色学校、广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市级示范校、广州市先进集体、广州市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
秀全中学教育集团目前由9所学校构成: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核心校)、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附属小学、广州市花都区赤坭中学、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三和庄初级中学、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峰初级中学、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长岗初级中学、广州市花都区第一中学、广州市花都区秀雅学校、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秀全中学教育集团被评为广东省优质教育集团培养对象。
雄厚师资——正高
校园风采
校园时光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教育发展新目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事业编制教师8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报考条件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职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https://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6454313.html)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专业、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国(境)外留学2025年毕业生需同步提供中文翻译),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同上)。
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均须符合专业要求。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为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①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②本科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③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④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
5.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学段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报考低学段的职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承诺入职后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免笔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者须打印《“免笔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花都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8:00至2025年1月3日18:00止。
2.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完成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导致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线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职位数。
(4)网上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将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中山大学(南校区)组织宣讲,具体安排以“广州花都区秀全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考前网上确认时间:2025年1月4日8:00-2025年1月4日18: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等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后的考生在2025年1月5日9:30-2025年1月6日9:30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月6日9:00-11:00。
笔试地点、笔试要求等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成绩40%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生同分的,则同分考生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不受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如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免笔试资格,后续所有环节的入围要求与非免笔试考生保持一致。
4.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查看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后续环节资格。
4.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在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3),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5.进入资格复审须提供学历学位鉴定报告或学籍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含本科以上阶段)。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已毕业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如为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含本科以上阶段)。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境)外留学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材料。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已毕业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如为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含本科以上阶段)。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6.凡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具体材料详见资格复审目录清单(附件3)。
7.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就本公告所要求的事项现场签订并提交纸质承诺书。
8.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面试具体安排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index.html)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对应的侯分室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布。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职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视情况在同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出现空缺职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承诺5年最低服务期。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职位表中注明的岗位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的岗位等级,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职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对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以及所有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因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而被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或者已办理聘用手续后被解聘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线路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技术支持: 400-020-1616;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 13:00-18:00。咨询联系电话:020-86801936,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020-36892602。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资格复审资料目录.docx
附件4:“免笔试”考生承诺书.docx
珠海市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珠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15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陆地面积1725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青春之城、活力之都,一座用青春定义、用活力妆点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一座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荣获了“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称号。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等公办学校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分别为A和B两类。
A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B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是指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珠海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3.所有岗位录用人员由珠海市教育局统一招聘、统一分配,考生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对考生作任何赔偿。
4.所有考生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
(2)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留学归国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签约—体检—考察 —公示—聘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30至2025年1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板块进行报名。考生要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扫描件。
3.报名程序。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下午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教师职称证;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⑩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⑨⑩项,其中材料③中《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材料④,考生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材料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国(境)外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⑨⑩项。材料⑦,要求同上。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④⑥⑦⑧⑨⑩项。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⑤。
(三)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状态将变成“待审核”。报名系统将于每天下午5点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状态将变成“审核通过”。考生报名状态如处于“待审核”的,可撤回报名,并修改个人信息;如已变成“审核通过”,考生将不得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认真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可前往现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
在珠海设置考点线下笔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笔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入围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但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
(四)心理品质测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资格复审考生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与报名所需材料基本一致,报考者应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若某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人数少于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在珠海线下进行。
1.面试形式、分数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②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3.未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按上述原则安排后备人选进行体检。
(九)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后及时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完成当天(或招聘单位指定的签约日期),拟聘用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考生不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日期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完成《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签署的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s://zhjy.zhuhai.gov.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正式入编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未满5年期间,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配合办理调动手续。
3.考生须积极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2.2024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指南
4.咨询电话汇总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惠州市惠东县
根据《“惠”聚优才——广东省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惠州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180名教师,具体详见《广东省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惠州场)。
三、招聘对象
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即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应聘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应聘者;被开除公职的应聘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者,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应聘者;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应聘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聘者;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者;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应聘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应聘者;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年龄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10.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广东省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惠州场),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形式
在惠州学院设置专场招聘。
七、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生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笔试考试通知(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在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一)报名
1.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通过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不得再报考下一场次(考点)的招聘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dgxgkzpjs2025)进行报名,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资料真实性有误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并下载《广东省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时需提交)。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三)确认参加笔试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段内按要求完成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时间请考生自行关注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告。
操作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为方便考生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五)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告。
2.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广东省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报名登记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考生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及岗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面试通知书》)。
(4)提交身份证原件(验证后返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6)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在现场提交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须提供就读学院开具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注意: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2)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因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将视为放弃递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告。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七)公布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谈签约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分者为入围面谈签约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八)面谈签约
1.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因入围面谈签约考生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等情形导致面谈签约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收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面谈签约,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将视为放弃签约。
2.面谈签约时间、地点详见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告。
(九)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在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审档考察
由招聘学校和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十一)递补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7个工作日内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其他考生。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书》,具体的办理时间以惠东县教育局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资格。考生违反报名要求多报考点或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如“保过班”“协议班”等),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惠东县教育局无关。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2-8812198;
惠东县教育局监察室:0752-8831131。
十、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惠东县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广东省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惠州场)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惠东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市
中山市崇文重教,是广东省首批教育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先进市。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为广大教师营造安教乐居的良好环境。因工作需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中山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home.actio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招聘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5.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或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已入围本市本系统其他场次招聘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可再参加本市本系统其他场次的招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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